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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台西溪旅游文化景区招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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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二、招聘条件
1、遵纪守法,品行良好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2、身体健康,品貌端正,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;3、熟悉接待礼仪,应变能力强,能熟练操作电脑等办公智能化设备;4、讲解服务岗位要求形象好、气质佳,能讲流利的普通话。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要求
1、报名时间:10月24日到10月30日(周三),节假日除外。2、报名地点:东台市西溪旅游文化景区管委会三楼303办公室,联系人:周诗倩,电话:0515—85291990。3、报名要求: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户籍证明,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,同时另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。开考比例为3:1。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:1比例,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。
四、考试方法、内容和实施办法
1.考试方式:考试采用面试方式,实行百分制。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2.考试内容:面试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。3.实施办法:考试结束后,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、政审人选。总成绩相同时,学历高者优先;学历再相同时,加试决出名次(加试时间、方式另行通知)。
五、体检、政审
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。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,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处罚、处分等情况。遇到体检、政审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。六、聘用及待遇
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,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,享受西溪景区管委会同类工作人员待遇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。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,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。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(劳动)合同,在办理聘用手续时,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,不予聘用;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,视为放弃聘用,成绩排名次之的进行递补。七、组织监督
坚持“公开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肃招聘纪律,严格秉公办事,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,经查实后,取消其报考、聘用资格,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,一经查实严肃处理。招聘工作由东台市西溪旅游文化景区管委会组织实施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。公告由东台市西溪旅游文化景区管委会负责解释。
东台市西溪旅游文化景区管委会
2019年10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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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来源:东台西溪旅游文化景区
◆投稿信箱:jsdtsb@163.com
◆微信公众号:东台时空(微信号cyh_jsdt)